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长刘桂林先生在任职期间离职的原因进行了核查,认
为其离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根据《公司章程》,刘桂林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
达公司董事会时即生效,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经讨论,
独立董事认为不会对公司正常运作产生不利影响。
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提名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候选人的任
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的规定。
独立董事签名:
周浪波
赵 磊
孔繁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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