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产业> 正文

两部门印发通知进一步放开港口部分收费 实行市场调节

时间: 2018-06-20 14:06:48 来源: 中国新闻网

两部门印发通知放开港口部分收费 实行市场调节

点击进入下一页

资料图:港口。中新社记者 张娅子 摄

据交通部网站消息,近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放开港口部分收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通知》)。根据《通知》,6月20日起,放开沿海、长江干线主要港口及其他所有对外开放港口部分收费,实行市场调节,同时规范船舶护航和监护使用拖轮收费,进一步规范港口收费,促进港口行业高质量发展。

《通知》提出,放开驳船取送费和特殊平舱费,实行市场调节,纳入港口作业包干费计费范围,由提供服务的港口经营人与船方、货方或其代理人协商确定收费标准。港口经营人不得在港口作业包干费以外对驳船取送、特殊平舱作业单设项目收费。

《通知》要求,加强和规范拖轮费管理,除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外,任何部门、单位不得强制要求使用拖轮进行护航或监护。液化天然气船舶在港区内航行,按照安全作业标准规范等要求必须使用拖轮进行护航的,拖轮费按《港口收费计费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其他船舶在港区内航行,自愿申请使用拖轮进行护航的,拖轮费由船方或其代理人与拖轮服务提供方协商确定。船舶在港区外航行,自愿申请使用拖轮或者根据有关规定使用拖轮护航的,拖轮费由船方或其代理人与拖轮服务提供方协商确定。

关键词: 市场调节 港口 部门

责任编辑:QL0009

为你推荐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投稿合作| 法律声明| 广告投放

版权所有 © 2020 跑酷财经网

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网站声明。本站不作任何非法律允许范围内服务!

联系我们:315 541 18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