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发布> 正文

关注:两部门出台境外上市资金管理新规 四大维度助力企业境外金融市场融资

时间: 2025-12-29 08:57:06 来源: 长江商报


【资料图】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境内企业境外上市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构建了“便利化+规范化”并重的管理框架,核心内容涵盖四大维度,系统性优化境内企业境外上市资金管理政策,进一步便利企业在境外金融市场高效融资,为资本市场高水平开放注入强劲动力。该通知自2026年4月1日起实施,标志着境内企业境外上市资金管理进入新阶段。

提升跨境融资便利化水平

此次新规的出台,是两部门主动适应资本市场开放新形势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国金融高水平开放持续推进,中国证监会对境内企业赴境外上市及H股“全流通”的管理已由审批制转为备案制,而原有政策在登记时限、账户使用、资金汇兑等方面的适配性不足逐渐显现,经营主体对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的诉求日益迫切。在此背景下,两部门结合前期12地银行办理境外上市登记业务的试点经验,针对性出台新政,实现了政策供给与市场需求的精准对接。

《通知》构建了“便利化+规范化”并重的管理框架,核心内容涵盖四大维度。在本外币资金管理统一方面,明确境外上市募集资金、减持或转让股份等所得可自主选择以美元、欧元等外币或人民币调回境内,相关资金均可通过资本项目结算账户汇出入,以人民币调回的还可直接存入境内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特别针对H股“全流通”业务,规定上市主体对境内股东的分红款需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在境内以人民币形式派发,大幅简化了分红流程。

在资金使用与风险管理便利化上,新规赋予企业更大自主权。境外上市募集资金以外币调回的,企业可根据经营需要自主办理结汇使用,无需额外审批;上市主体在境内可通过银行、券商等机构自主选择即期结售汇、套期保值等汇率风险管理工具,有效降低汇率波动对融资成本的影响。尤为值得关注的是,《通知》明确境内企业回购境外股份时,可灵活选用境外资金或境内资金,满足企业多元化资本运作需求。

管理程序简化提升办理效率

管理程序简化是本次新政的一大亮点。《通知》将境外上市相关登记的办理主体由外汇管理部门调整为银行直接办理,大幅提升业务办理效率。同时放宽登记时限要求,发行上市、增发登记时限由15个工作日延长至30个工作日,减持登记时限由拟减持前 20个工作日调整为减持后30个工作日,有效缓解企业操作压力。

在募集资金规范管理方面,《通知》坚持“原则汇回、例外留存”的原则。明确境外上市募集资金、减持或转让股份所得资金原则上应及时调回境内,股东因增持汇出的资金如有剩余或交易未达成,须及时汇回且不得改变用途。同时兼顾企业实际需求,允许在境外上市前已获得发改、商务等部门批复或备案文件的企业,将募集资金留存境外用于境外直接投资、境外放款等合规业务,实现便利化与风险防控的平衡。

两部门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持续优化跨境资金管理政策,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关键词: 财经频道 财经资讯

责任编辑:QL0009

为你推荐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投稿合作| 法律声明| 广告投放

版权所有 © 2020 跑酷财经网

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网站声明。本站不作任何非法律允许范围内服务!

联系我们:315 541 18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