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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达技术: 董事会决议公告

时间: 2023-04-17 22:17:15 来源: 证券之星

证券代码:002815    证券简称:崇达技术       公告编号:2023-023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在公司会

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会议由董事长姜雪飞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经出席董事

审议并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22 年度董

事会工作报告》

      。

  公司独立董事李泽宏、钟明霞、周俊祥、黄治国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年度报告>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22 年年度

报告》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

   该议案需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度母公司未分配

利润为 348,016,847.17 元。在综合考虑公司盈利前景、资产状况及市场环境的前

提下,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

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鉴于目前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仍处于转股期,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

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人民币 2.9 元(含税),

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在分配方案实施

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

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

调整。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与健康长远发展,未损害公

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

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利润 636,693,673.76 元,基本每股收益 0.73 元;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总资产 9,490,566,129.57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5,008,726,875.74

元。上述财务指标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确认。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22 年度财

务决算报告》

     。

  该议案需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22 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22 年度社

会责任报告》。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

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22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提高闲置

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高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额度的核查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该议案需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具体相

关事宜。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崇达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独立

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在 2023 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 333,000 万元,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承兑

汇票、保理、保函、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等授信业务,综合授信额度使用有效

期为自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内。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

际审批金额为准,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议案需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

层,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银行综合授信业务相关的全部手续,包括但不限

于与银行进行具体洽谈、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 2023 年

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

率,公司拟在 2023 年度为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

币 297,000 万元。该议案需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使用有效期

为自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担保协议或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

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 2023 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独

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

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计提 2022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独立董

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拟变更公

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司章程》(2023 年 4 月)。

  该议案需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余忠先生已对此议案回避

表决。

  为满足参股子公司三德冠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按照持股比例

为三德冠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担保额度使用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董事会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担保协议或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

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暨关联

交易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

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崇达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调整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进度的核查意见》。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3 年 5 月 10 日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由董事会、监事

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

                           《关于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意见。

  特此公告。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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