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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科技: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_当前头条

时间: 2023-04-17 20:04:08 来源: 证券之星

证券代码:300801         证券简称:泰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6

                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相关资料图)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3,528,400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将以公司

现有总股本 217,410,000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3,528,400 股后的 213,881,6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4.70 元人民币(含税),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

=213,881,600 股×4.70 元/10 股=100,524,352 元(含税)。

利=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100,524,352 元/217,410,000 股*10 股

=4.623722 元(保留六位小数,不四舍五入,下同)。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

权除息参考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权益

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462372 元/股。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截至

司总股本 217,410,000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3,159,100 股后 214,250,9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4.7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

股利人民币 100,697,923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利润分配方案发布后至实施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

于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

调整。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相关公告。

   按 照 “分 配 比 例 不 变 的 原 则 ” , 本 次 权 益 分 派 将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股东每 10 股派 4.70 元人民币(含税),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 100,524,352 元

(含税)。

一致。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4.230000 元;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

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7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4 月 2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4

月 2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3 年 4 月 2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4 月 2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证券账户号码                  股东姓名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4 月 14 日至股权登记日:2023

年 4 月 21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持价格承诺如下:

   程终发承诺: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价格(若公司股票

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

除权、除息调整)。

   枣庄和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承诺: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

统减持股份的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每股净资产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通过

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协议转让减持股份的,转让价格由转让双方协商确定,

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若在该期间内以低于上述价格减持其所持发行人公

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减持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

   公司股东程终发、王长颖、姚娅、万振涛、程霞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如本人自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发行人股

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本次除权除息后,上述最低减持价限制亦作相应调整。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3,528,400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

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每 10 股现金红利应以 4.623722 元计算(每

*10 股=4.623722 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

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462372 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十里泉东路 1 号

   咨询联系人:石卉

   咨询电话:0632-5201266

   传真电话:0632-5201988

   八、备查文件

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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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QL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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