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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新筑股份公开信息显示,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肖光辉、总经理夏玉龙、副总经理张杨、财务总监贾秀英因信息披露违规,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责令改正。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筑路桥)存在以下违规事实:1.新筑路桥在2020年年度报告中对原控股子公司上海奥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威科技)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披露为“评估值”(7317.04万元),但实际按照挂牌成交价(7320万元)计算确定,该信息披露有误,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40号)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40号)第五十八条规定,经综合研判,公司董事长肖光辉、总经理夏玉龙、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张杨、财务总监贾秀英等人对此负有责任。2.新筑路桥在2020年在转让奥威科技8%股权的过程中,未严格把关,提供给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用以评估奥威科技股权全部权益价值的材料中包括一份未经交易对方认可的意向性合同(合同号:2C2020-03),不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第三十六条的规定。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新筑股份财务数据及主营业务:
新筑股份2022三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10.3亿元,同比下降16.96%;归母净利润-2.05亿元,同比下降85.6%;扣非净利润-2.5亿元,同比下降49.2%;其中2022年第三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6.71亿元,同比下降20.42%;单季度归母净利润-5544.72万元,同比下降6753.35%;单季度扣非净利润-9470.55万元,同比下降74.76%;负债率70.67%,投资收益-2263.67万元,财务费用2.26亿元,毛利率37.17%。
新筑股份(002480)主营业务:从事轨道交通和桥梁功能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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