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相关资料图)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我们作为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的独立董事, 我们认真审阅了拟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
四次会议审议的《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提案》,就公司2023年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司章程》的规定,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
场化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利于公司业务发展,对本期和未来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在
正常范围内。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提案》提交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表决。
独立董事:王玉梅、崔少华、尉克俭、张有全、孙积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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