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
【资料图】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湖南仁和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63%股份,同时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在与交易对方开始接洽本次交易事宜之初,上市公司及其他相关机构就始终
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及制度,确保本次交易有关信息不外泄。公司董事会就在本
次交易中所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说明如下:
《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要求,遵守《公司章程》
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就本次交易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护措施,制定了严格有
效的保密制度。
商议筹划、论证咨询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筹划过程,制作交易进程备忘录。
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分别签署了《保密协议》。上市公司及
各中介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开展工作,各方参与人员均
严格遵守《保密协议》的规定。
设保密条款,约定除非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法律另有规定或证监会、交易所规
定及要求,任何一方不能直接或间接地披露、使用,或允许其董事、职员、代表、
代理、顾问和律师披露或使用保密信息,上述保密信息具体包括协议的存在及本
次重组所有相关事宜;任何在双方之间关于签署与履行协议的任何讨论、协议条
款、交易条件或有关本协议项下交易的任何其他信息。
程备忘录,并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上市
公司股票。
综上,上市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制定了严
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
范围,并及时与相关方签订了保密协议,严格地履行了本次交易在依法披露前的
保密义务。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
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签署页)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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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保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