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煤能源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资料图)
Yunnan Coal & Energy Co.,Ltd
会 议 资 料
股 票 代 码 : 600792
股票简称:云煤能源
召 开 时 间 : 2023 年 3 月 3 日
董事会办公室编制
云煤能源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会 议 议 程
一、宣布现场股东会参加人数及所代表股份数;
二、推选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
三、审议议案 :
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四、与会股东及授权代理人对审议事项讨论、提问,公司有关人员答疑;
五、股东大会议案书面记名投票表决;
六、公布现场表决结果;
七、合并会议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八、公布合并表决结果;
九、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十、与会董事签署股东大会决议,全体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
十一、律师宣读法律意见;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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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1: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参考《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相关规定,对公司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进行了论证分析,编制了《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年 2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云南煤业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鉴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相关规定尚未正
式颁布及生效,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安排与正式颁布及生效的《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相符,则正式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
理办法》将自动适用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若《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存在不相符之处,公司将根据正式颁布
及生效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由董事会依法调整本次
发行相关安排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或者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依法调
整本次发行的相关安排及《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以使其符合正式颁布及生效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关联股东应进行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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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2: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
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顺利完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
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
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如《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或其他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的
规定与本次交易相关安排存在不一致之处,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国家最新法律法
规、证券交易所、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募集资
金金额、发行起止日期、发行对象的选择、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等及与本次
发行股票具体方案相关的一切事项;
二、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报事宜,根据监管部门
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有关本次发行及上市的申报材料,回复监管部门的反馈
意见;
三、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
根据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政策变化及审批机关和监管机构对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申请的审核意见或要求,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方案做出补
充、修订和调整;
四、授权董事会制定、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确认、执行与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
重大协议、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五、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资金项目市场变化、实施条件变化等因素,在股东
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六、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股票发行、认购、询价、定价等有关
事宜、办理新股上市的有关事宜、办理验资、信息披露等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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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申请登记、锁定和上市事宜;
八、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办理变更
《公司章程》以及注册资本等各项登记手续;
九、如果公司在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要求的特定期限内不能完成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届时的市场环境并在保护公司利益的前提
之下,可酌情决定是否向有关主管部门递交延期申请并在递交延期申请的情况下
履行与此相关的文件准备、编制、申报、反馈、备案、审批等一切相关手续;
十、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保护公司利益的前提之下决定暂停、中止或终止本次
发行;
十一、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允许的
情况下,办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项;
十二、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十二个月内有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进行审议。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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