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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路桥: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时间: 2023-01-03 22:14:17 来源: 证券之星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3-001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相关资料图)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或“成都路桥”)控股股东四川宏义嘉华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义嘉华”)

持有的37,859,716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00%。

性。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成都中院”)于2022年12月5日14:00

时至2022年12月6日14:00时(因竞价自动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

(即阿里拍卖平台)对公司控股股东宏义嘉华持有的37,859,716股公司股份进行

公开拍卖,四川东君泰达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君泰达”)以最高应价胜

出,拍卖成交价格为人民币137,913,591.72元(大写:壹亿叁仟柒佰玖拾壹万叁仟

伍佰玖拾壹元柒角贰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

  公司近日收到东君泰达送达的《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

(2022川01执3383号之十二,以下简称“《执行裁定书》”)及《四川省成都市

             (2022川01执3383号,以下简称“《成交确认书》”)。

中级人民法院拍卖成交确认书》

现将本次司法拍卖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司法拍卖的进展情况

   根据成都中院出具的《成交确认书》,买受人东君泰达已按照《拍卖公告》

的相关要求,按时足额将本次司法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

法院指定账户。同时,根据成都中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宏义嘉华持有成都

路桥的37,859,716股股票归买受人东君泰达所有,买受人东君泰达可持上述裁定

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二、《执行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效力的(2021)川01民初3033号民事调解书,于2022年6

月28日立案执行郑渝力、四川省道诚力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宏义嘉华等股权

转让纠纷一案,立案执行标的为491,308,511.21元及违约金(按照生效调解书计

算)。

   执行中,本院以(2022)川01执3383号之九执行裁定拍卖被执行人宏义嘉华

持有成都路桥的上市股票(证券账户:0800338563,证券简称:成都路桥,证券

代码002628)中山证券三交易单元(托管单元号:395337)77,148,478股中的

交清全部拍卖款并于2022年12月22日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本院认为,本次拍卖程序合法,应予确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

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九条规定,

裁定如下: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证券代码002628)中山证券三交易单元(托管单元号:395337)

受人东君泰达时起转移;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证券代码002628)中山证券三交易单元(托管单元号:395337)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本次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司法拍卖事项暂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

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四日

查看原文公告

关键词: 进展公告 司法拍卖 部分股份

责任编辑:QL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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