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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热闻】龙洲股份: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时间: 2022-12-11 20:06:29 来源: 证券之星

 证券代码:002682   证券简称:龙洲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3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相关资料图)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

定,我们作为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公司《关于 2023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进行合理预计,是出于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并且

主要是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或授信提供担保,目前被担保对象经营

稳定,公司能够实际掌握被担保对象的生产经营及资金管理,财务风险处

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公司能够较好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不会影响公司

的正常经营;同时,为降低风险,公司将要求各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按

其持股比例提供具有可执行性的相应担保或反担保。

审议和执行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将《关于 2023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

案》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公司《关于提名林兢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关规定,提名人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

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提名,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本次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程序规范有效。

候选人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专业素养,具备独立性和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

作经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任职条件。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规定的不能任职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

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

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林兢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并同意在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交

至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独立董事:汤新华        邱晓华    胡继荣

查看原文公告

关键词: 有关事项 独立董事 龙洲股份

责任编辑:QL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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