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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恒有源集团(08128.HK)发布公告,2022年11月17日,公司收到一份北京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2021)京01民初860号)。根据民事判决书,原告上海港泽对恒有源投资和北京润古提起诉讼,请求北京法院判令解除股份转让协议及补充股份转让协议;判令恒有源投资返还上海港泽股份转让款人民币2.37亿元,并赔偿利息损失暂计人民币821.8万元,合计人民币2.45亿元;判令北京润古对前述利息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以及判令恒有源投资、北京润古承担该案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恒有源投资提起反诉,请求:判令港泽公司支付恒有源公司律师费损失20万元及反诉费由港泽公司承担。
截至2022年11月17日收盘,中国恒有源集团(08128.HK)报收于0.06元,下跌1.67%,换手率0.0%,成交量0.0万股,成交额0.0万元。投行对该股关注度不高,90天内无投行对其给出评级。
中国恒有源集团港股市值2.67亿港元,在电力行业中排名第24。主要指标见下表:
关键词: 判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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