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63 证券简称:海锅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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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达 1%暨减持数量过半的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盛驰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盛驰合伙”)拟自减持预披露
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
过 1,6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6%)。
公司于近日收到盛驰合伙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比例达到 1%暨减持计划数
量过半的告知函》,截至 2022 年 10 月 27 日,盛驰合伙已减持 84.2401 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1%。
一、股东减持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盛驰合伙 集中竞价 34.03 元/股 84.2401 万股 1%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的 股数 占总股本的
名称
(万股) 比例 (万股) 比例
无限售条件
盛驰合伙 645 万股 7.66% 560.7599 6.66%
股份
二、其他说明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露义务。
三、股份减持比例超过 1%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张家港盛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张家港市南丰镇金丰路 3 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2 年 10 月 25 日-27 日
股票简称 海锅股份 股票代码 301063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股 84.2401 1%
合 计 84.2401 1%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
合计持有股份 645 7.66 560.7599 6.6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45 7.66 560.7599 6.66
是 否□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4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 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持公司股份 64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
已作出的承诺、意 例 7.66%)的股东盛驰合伙拟自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
向、计划 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盛驰合伙实际减持 84.2401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
反《证券法》《上市
公司购买管理办法》
是□ 否
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
规定的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
十三条的规定,是否 是□ 否
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
的股份
特此公告。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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