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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速讯:ST曙光: ST曙光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时间: 2022-10-28 18:58:35 来源: 证券之星

 股票简称:ST 曙光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 2022-100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资料图)

   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辽宁

     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曙光股份”或“公

     司”)股票于 2022 年 5 月 6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

     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股票交易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2021 年

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内部控

制审计报告大华内置《2022000335 号》认为:曙光股份在 2021 年 9

月 2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并批准公司收购控股

股东之全资子公司天津美亚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美

亚”)汽车资产的关联交易议案,于 2021 年 9 月 26 日与天津美亚签

署总价款为 1.323 亿元的资产购买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并于

月 15 日与天津美亚签署补充协议。曙光股份在签订协议前未充分调

研标的资产的实际状况,亦未聘请经证券业务备案的专业评估机构对

标的资产的价值实施评估;协议未就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的质量瑕疵、

缺失、权属纠纷及违约责任等进行充分约定;在协议执行中,曙光股

份发现资产存在毁损、盘亏及权属等问题,曙光股份管理层未及时就

该等事项对实现交易目标的影响程度履行充分的讨论与决策程序。

  上述情形违反了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

应用指引第 16 号—合同管理》第五条、《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

号—工程项目》第五条、《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七十六条以及《曙

光股份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构成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

制重大缺陷。

  上述内控缺陷按照曙光股份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

的定性标准,综合判断属于重大违反财务制度操作,构成内部控制的

重大缺陷(运行缺陷)。

  曙光股份管理层已识别出上述重大缺陷,并将其包含在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中。上述缺陷在所有重大方面得到公允反映。在曙光股

份 2021 年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已经考虑了上述重大缺陷对审计程

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本报告并未对我们在 2022 年 4

月 29 日对曙光股份 2021 年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产生影响。

  公司董事会不同意《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会计师的上述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要求,建立了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管理层严格按内

控规范组织实施内控事项,内部控制制度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充分发挥

作用,公司内控制度执行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公告的《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

司内部控制否定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二)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涉及的事项高度重视,将积极采取相应的措施,消除审计意见给公司

带来的不良影响。

心 2022 年 5 月 5 日中小股东自行召集的临时股东大会对项目的推进

造成的不确定性影响,项目投入 6615 万元资金的可回收性存在问题,

以此来推断公司内控存在问题,这些问题随着公司新能源乘用车项目

产品的推出,不确定性和可回收性的问题就得到解决。

  截止 10 月 28 日,A00 级乘用车(轿车)项目已完成 26 台整车

试制工作,全工装试验车已完成一轮试制,夏季标定已全部完成,可

靠性综合路试已启动开展,气囊开发数据采集、ABS 标定已经完成。

公司黄海牌 A00 级纯电动轿车 2022 年 7 月 12 日在工信部网站《道

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第 359 批)公示,8 月中旬已取

日在工信部网站公示(第 363 批)。目前 A00 级纯电动轿车开发工

作正有序推进中。公司新能源乘用车产品能否实现量产、量产的时间、

市场前景以及产品竞争力存在不确定性。

进行专项复核,并按法定程序及时予以公开披露,同时,根据审计或

复核结果,争取尽快完成整改,消除影响。目前没有正式签约相关中

介机构。

理工作

  (1)对照相关制度和规则,完善各项内控制度。同时进一步加

强对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关于上市公司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规

章制度的培训,使其更全面地了解和掌握各项制度的内容、实质和操

作规范要求,特别要强化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的督导检查,切实提高公

司规范化运作水平。

  (2)完善和加强内外部重大信息沟通机制,确保相关主体在重

大事项发生的第一时间通知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进一步加强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 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学习,增强规范运作意识。

  (3)强化内部审计职能,切实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及工作规范的要求履行内部审计工作职责,并按要求及时向公司董事

会下属审计委员会汇报公司内部控制相关情况,严格规范公司内部控

制工作。

  二、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说明

  目前公司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等相

关规定,因此公司股票将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4 条规定,公司将每月发布一次提示性

公告,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

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公司所有

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

告,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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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进展公告 风险警示 股票交易

责任编辑:QL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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