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发布> 正文

全球热点!国缆检测: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时间: 2022-10-14 22:03:07 来源: 证券之星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

         关于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缆检测”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对国缆检测本次使用部

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

常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

经营。

  (三)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8,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在授权额度内,公司可以循环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

动使用。

  (四)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资金只能用于购买通知存款、短期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存款

类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质押,不得投资于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

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

资产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

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

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

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自有资金现金管理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

算处理,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科目。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仅限于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

险的投资产品(包括购买通知存款、短期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存款类产品),

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质押,不得投资于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

投资标的的产品。投资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

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

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低风险的投资产品(包括购买通知存款、短期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存款类产品),

投资风险较小,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

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

险。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审批程序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项目投资的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8,000 万元(含本

数)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项目投资的资金使用,

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8,000 万元(含本数)暂时闲

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投资产品,

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

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

资产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独立董事意见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项目投资的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

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8,000 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

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有利于

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国缆检测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

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且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

用效率和效果,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国缆检测实施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事项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赵鑫   陈圳寅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查看原文公告

关键词: 股份有限公司 现金管理 自有资金

责任编辑:QL0009

为你推荐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投稿合作| 法律声明| 广告投放

版权所有 © 2020 跑酷财经网

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网站声明。本站不作任何非法律允许范围内服务!

联系我们:315 541 18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