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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滚动:亚太科技: 关于回购股份实施进展的公告

时间: 2022-10-10 23:10:56 来源: 证券之星

证券代码:002540        证券简称: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2-085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资料图)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综合考虑公司股票二级市场近期表

现、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财务状况等因素,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

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综

合考虑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拟以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 20,000 万元),

且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 10,000 万元)的公司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

格不超过人民币 7 元/股,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

内。

议人在公司回购股份期间不存在减持计划。

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回购股份所需资金

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公司此次回购股票用于股

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存在因股权激励方案未能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

全部授出的风险。

股份 4,602,695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37%,最高成交价为 5.76 元/股,最低成

交价为 4.40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24,043,013.06 元(含交易费用)。

   一、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

认可,综合考虑公司股票二级市场近期表现、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财务

状况等因素,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

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综合考虑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拟以不超过

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 20,000 万元),且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 10,000

万元)的公司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

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 元/股,期限为董事会

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具体详见公司 2022 年 4 月 29 日登

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2-026、2022-032)。

   二、相关股东减持计划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

在公司回购股份期间不存在减持计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施的风险;

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四、本次回购方案实施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4 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2-038),于 2022 年 6 月 3 日、2022 年 7 月 2 日、2022 年 8 月 2 日、2022

年 9 月 2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

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

进展情况。

年 5 月 13 日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期间,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为 4.40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24,043,013.06 元(含交易费用)。

     上述实施进展情况符合既定方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要求:

购股份的敏感期为 2022 年 8 月 16 日至 2022 年 8 月 29 日,公司未于《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规定的敏感期内进行

回购交易;

至登记日:2022 年 7 月 7 日)未进行回购交易;

月 22 日至 2022 年 9 月 28 日期间的五个交易日),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

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 54,630,000 股的 25%,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八条关于回购股份数量和节

奏的规定;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九条的规定。

     公司后续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

份》关于敏感期、回购数量和节奏、委托时段和委托价格等相关要求实施回购,

并在回购期间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查看原文公告

关键词: 回购股份 亚太科技

责任编辑:QL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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