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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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相关
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公司第九届四十五次董事会会议,认
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材料并听取有关汇报后,就会议相
关内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根据
公司所提供的有关材料,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晋能
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
议关于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管人员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1)董事会在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审议和表决的
过程中,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聘
任程序合法、合规。
(2)经审阅候选人个人履历,未发现有违反《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情况,同意董事会聘任师李军先生为公司
总经理。
(3)上述受聘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相应决策、监
督、协调能力,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要求,同意董事会表决
结果。
胡俞越 吕益民 余春宏
二○二二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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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独立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