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等7个厅局决定,2022年5月至2023年3月组织开展打击“洗洞”盗采金矿专项整治行动,以有效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切实维护国家权益和保护生态环境。
《山西省打击“洗洞”盗采金矿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简称《方案》)明确,将在全省建立打击“洗洞”盗采金矿专项整治行动联席会议制度,由省自然资源厅厅长作为厅际联席会议召集人,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能源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等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参与。
《方案》要求,集中力量依法严厉打击“洗洞”盗采金矿行为,依法查处非法生产、销售、购买、储存、运输、邮寄、使用民用爆炸物品和氰化钠行为、用电行为、环境污染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收购和销售金矿矿产品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涉及“保护伞”的,一追到底,做到“人不漏案,案不漏人”。对政策性关闭金矿、保护地内退出金矿、正常关闭金矿以及金矿盗采点存在的废弃矿井,明确治理责任主体;对尚未封堵的废弃矿井,由治理责任人进行彻底封堵;对封堵不彻底的废弃矿井,组织重新封堵;对排查发现的金矿及其尾矿库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治理。
(记者 王佳丽)
关键词: 洗洞盗采金矿 矿库安全隐患 人民生命安全 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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