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夯实基层工作基础,今年以来,金塔县总工会将“重心下移、服务下沉、经费倾斜、强化服务”作为工会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研究制定了《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示范点经费补助办法》,对建成职工之家、农民工之家、职工书屋、工资集体协商示范点、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创新型班组、货车司机之家、快递小哥之家、户外劳动者驿站、母婴休息室10个示范点的基层工会,通过统筹省市总工会经费补助和县总工会本级补助的办法,给予0.5万元至3万元不等的经费补助。
示范点建设标准,县总工会有具体的要求,根据基层工会申报项目,及时进行跟踪指导,并对每个环节,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员,确保建设规范有序。示范点建设补助,由县总工会根据省、市、县总工会工作重点,结合基层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作用发挥和典型引领等情况确定,并根据省、市、县要求对补助项目做个别调整补充。示范点建设的经费补助,按照申报、指导、验收、拨付、审计五个程序进行,实行当年申报、当年补助、当年验收,一次性补助到位。
该办法的制定实施,重在以政策激励基层工会示范点的建设,以经费保障基层工会示范点的运行,对于调动基层工会工作积极性,增强基层工会活力,促进基层工会示范点作用发挥起到了有效的推动作用。
截至目前,已有古城乡工会联合会、鸳鸯池水库管理所工会委员会等8家单位,向县总工会申报建设“职工之家”示范点。
(成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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