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深圳君银证券投资咨询顾问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一员工因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或未注册登记为证券投资顾问,在营销活动中向客户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被湖南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经查,深圳君银证券投资咨询顾问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员工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或未注册登记为证券投资顾问,在营销活动中向客户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
湖南证监局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证委发[1997]96号)第十二条和《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0]第27号)第七条规定。根据《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湖南证监局决定对深圳君银证券投资咨询顾问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深圳君银证券投资咨询顾问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应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合规管理水平,切实规范投资顾问服务行为,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整改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湖南证监局将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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