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昨日晚间发布的公告显示,称鉴于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丸美股份”)尚有相关事项需要进一步核查,决定取消第十七届发审委2018年第113次发审委会议对该公司发行申报文件的审核。
值得一提的是,2016年底,因经销商模式、生产经营等方面问题,丸美IPO申请遭证监会主板发审委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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