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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2月6日丨中来股份(300393.SZ)公布,根据2022年11月10日林建伟先生、张育政女士与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浙能电力”)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林建伟先生在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的36个月内将其持有的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10%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浙能电力行使。另约定,若表决权委托终止后未满足一定条件,林建伟先生同意通过延长委托期限或放弃授权股份表决权等方式,确保浙能电力对公司控制权的稳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本次表决权委托将于2026年2月13日到期。
鉴于表决权委托期限即将到期,为维护公司利益,支持公司实现可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林建伟先生于2026年2月6日向公司出具了《放弃行使股份表决权的承诺函》。林建伟先生自表决权委托到期之日起放弃所持公司1.78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6.36%)的表决权,弃权期限为36个月。同时《承诺函》中明确了弃权期间内恢复表决权的情形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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