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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坚持法治引领建设

时间: 2022-01-05 13:49:28 来源: 中国商报

近年来,我国以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为遵循,借鉴国际组织和国外的有效做法,将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建设营商环境的成熟经验和有益探索制度化,注重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城市典型经验和创新举措,鼓励各地比学赶超、良性竞争,推动全国范围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改善。经过努力,我国营商环境建设卓有成效,连续两年入列全球优化营商环境改善幅度最大的十大经济体。

去年12月16日,国家发改委编写形成了《优化营商环境百问百答》,以问答形式阐述了深化营商环境改革的基本要求、工作思路、典型案例、经验启迪。此外,由国家发改委全面梳理总结国家营商环境评价情况并编写的《中国营商环境报告2021》近日公开出版。据悉,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加强对各地区优化营商环境典型做法的宣传推介、总结提炼、研究论证,分批复制推广。

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持续优化我国的营商环境势在必行。专家表示,我国要应对外部环境深刻复杂变化,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必须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用改革举措和实际成效来提升营商环境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水平。

总结推广改革经验

近年来,国家相关部门积极作为,采取一系列有力举措,共同促进我国营商环境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水平明显改善。“从改革成效看,更多改革经验在全国范围复制推广。在开展评价的同时,国家发改委注重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城市典型经验和创新举措,鼓励各地方比学赶超、良性竞争,推动全国范围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改善。”国家发改委法规司司长杨洁表示,从探索实践看,连续三年组织开展了六批次的营商环境评价。通过评价,参评城市系统检视本地区营商环境并制定有针对性的改革举措,营商环境整体进步非常显著,基本实现以评促改、以评促优的良好效果。同时,多批次的评价,为验证评价指标体系、完善评价方法、积累评价经验打下了基础。

2021年1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称意见),部署在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6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更大力度利企便民。

意见要求以制度创新为核心,赋予有条件的地方更大改革自主权,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一体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进全链条优化审批、全过程公正监管、全周期提升服务,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促进营商环境迈向更高水平,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更好稳定市场预期,保持经济平稳运行。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中国商报·法治周刊记者梳理发现,意见中提出了许多知识产权保护和创新发展方面的建设性举措。例如,探索建立跨区域知识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健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机制和质物处置机制、健全政府引导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畅通知识产权领域信息交换渠道等。

同时,我国知识产权法治保障进一步强化。2021年,我国知识产权领域密集修订并出台一系列政策法规。3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对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中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范围,故意、情节严重的认定,计算基数、倍数的确定等作出了具体规定;3月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2021年全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方案》,从五个方面部署26项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具体工作;5月2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安部印发《关于加强协作配合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9月2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10月28日,国务院发布《“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等。

专家表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是塑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方面。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将继续做好顶层设计,制定、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纲要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重点专项规划。同时将完善制度机制,围绕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重点落实好惩罚性赔偿制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快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立法,健全行政执法指导机制和仲裁调解、维权援助体系。

坚持法治引领建设

为了推进营商环境法治化发展,2019年10月国务院颁布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标志着优化营商环境已作为一项重要制度纳入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宏伟蓝图,从制度层面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效的引导和支撑。

自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作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典对当前营商环境领域的一些痛点和疑点,也做出了一定程度上的解答。依照民法典精神,政府对于市场的干预,应当以是否触及公序良俗作为基本判断标准。由此,政府“过度干预之手”受到了束缚,市场主体可以大展拳脚,开展营商活动。

在法治的指引下,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得到进一步的理清。例如,规范行政审批、推行减税降费、改善政务服务效率、推进商事登记改革、推行包容性审慎监管等。各类市场主体以市场化方式所开展的营商活动,构成了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核心。

同时,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我国不断加大对违法违规市场主体的监管和惩罚力度。2021年,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反垄断法修正草案公布、《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发布等,建立起了覆盖线上线下、日趋完备的竞争法律规则体系。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查处社会反映强烈的头部平台企业“二选一”垄断行为,依法解除广受诟病的网络音乐领域独家版权,严厉查处社区团购领域低价倾销、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依法严格审查平台企业并购案件,防止资本扼杀中小市场主体创新活力。

有关专家表示,虽然我国营商环境建设成效举世瞩目,制度建设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存在地域不平衡、法治保障有短板等问题,使营商环境优化的政策落地受阻于最后一步。因此,“制度细节”和“制度末梢”是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最终与市场主体需求有效对接的关键性节点,也应该是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着力点。

深化“放管服”改革

近年来,中央和地方政府持续推进职能转变,行政审批事项不断简化,事中事后监督不断完善,“放管服”改革已取得丰硕成果。

2021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工作意见),提出了多项具体改革举措,涉及提高投资审批效率、降低就业门槛、健全惠企服务机制等。

在市场体系建设方面,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司长刘卫军表示:“工作意见鲜明释放了无论线上线下都不能成为反垄断法外之地的强烈信号,有效预防和制止了垄断行为,保护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维护了消费者的利益和社会的公共利益,促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在激发消费潜力方面,工作意见提出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为出口产品转内销破除一些制度性障碍;在优化就业环境方面,工作意见提出支持提升职业技能。

同时,2021年7月1日起,“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力争2022年年底前建立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

专家认为,放松规制、提供便利固然是当前我国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但优化营商环境不是一味地放松,更不是对市场主体放任不管或放纵自流,否则必然会造成市场失序、违法行为横行,侵犯其他合规经营企业的权益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此,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深刻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坚持深化“放管服”改革,采取有力措施,致力于为市场主体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为我国经济发展注入持续、健康的动力和活力仍是我国营商环境建设不懈努力的方向。

(记者 李海洋)

关键词: 加强 知识产权保护 坚持 法治引领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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