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 正文

粤港澳大湾区开展“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 资本项目开发步伐加速

时间: 2020-07-02 16:18:11 来源: 经济日报

6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香港金管局、澳门金管局发布公告,在粤港澳大湾区开展“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

“跨境理财通”指的是粤港澳大湾区居民个人跨境投资粤港澳大湾区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按照购买主体身份可分为“南向通”和“北向通”。

“南向通”指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居民通过在港澳银行开立投资专户,购买港澳地区银行销售的合资格投资产品;“北向通”指港澳地区居民通过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银行开立投资专户,购买内地银行销售的合资格理财产品。

“跨境理财通”是国家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推进内地与香港澳门金融合作的重要举措。2019年2月18日发布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扩大香港与内地居民和机构进行跨境投资的空间,稳步扩大两地居民投资对方金融产品的渠道。

近年来,粤港澳大湾区居民个人投资活跃,跨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需求较大。人民银行会同香港金管局、澳门金管局等部门,对在粤港澳大湾区开展跨境双向理财业务试点做了大量调研和论证,初步形成“跨境理财通”试点方案。

“关注微观主体、聚焦居民投资是此次‘跨境理财通’试点的亮点。”中商智库首席研究员李建军认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将有利于满足粤港澳大湾区居民个人自主投资、灵活配置资产的需求,促进大湾区居民个人跨境投资便利化,进一步深化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合作。

东方金诚国际团队负责人常征表示,本次“跨境理财通”业务对象为粤港澳大湾区居民,这不仅给个人跨境投资增加了便利和选择,也为金融机构开发跨境理财市场拓展了渠道。

不过,“跨境理财通”投资是否有准入门槛,能投哪些产品仍然尚待细则落地。据悉,“跨境理财通”遵循三地个人理财产品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尊重国际惯例做法。“北向通”和“南向通”投资者资格条件、投资方式、投资产品范围、投资者权益保护和纠纷处理等由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香港金管局、香港证监会、澳门金管局商议确定。

在业内专家看来,“跨境理财通”试点在资本项目开放和人民币国际化方面更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常征认为,“跨境理财通”的推出,拓展了境内外资本市场流动的渠道,意味着我国资本项目兑换的进一步开放。

在人民币国际化方面,李建军表示,以人民币计价的金融产品对人民币国际化来说非常重要。“跨境理财通”试点则是一个重要的突破,有利于丰富人民币计价的金融产品。此次试点针对个人投资者而非机构投资者,则有利于提升人民币计价的金融产品在国际上的普及程度。

推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表明短期之内相关基础设施机构将推进各项准备工作,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和人民币跨境业务政策框架将不断优化。常征认为,考虑到人民币基础设施的完善是推动人民币使用率上升的重要因素之一,预计“跨境理财通”的正式启动,将成为我国金融市场双向开放的又一里程碑,既有助于推进跨境人民币职能完善,增加人民币跨境使用场景,还将加快跨境资本市场流动,进一步加深我国金融市场开放的广度和深度。

李建军同时提醒,由于个人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比较弱,对信息的了解和把握还不充足,因此在推进试点的过程中,一定要注重个人投资者的保护。

经济日报记者了解到,目前,港澳与内地相关监管机构已经明确,各自采取所有必要措施,确保双方以保障投资者利益为目的,在“跨境理财通”下建立有效机制,按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应对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港澳与内地相关监管机构将签订监管合作备忘录,建立健全监管合作安排和联络协商机制,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建立公平交易秩序。

同时,在跨境资金监管方面也不放松。“北向通”和“南向通”业务资金通过账户一一绑定实现闭环汇划和封闭管理,使用范围仅限于购买合资格的投资产品。资金汇划使用人民币跨境结算,资金兑换在离岸市场完成。对“北向通”和“南向通”跨境资金流动实行总额度和单个投资者额度管理,总额度通过宏观审慎系数动态调节。

关键词: 粤港澳大湾区 跨境理财通

责任编辑:QL0009

为你推荐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投稿合作| 法律声明| 广告投放

版权所有 © 2020 跑酷财经网

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网站声明。本站不作任何非法律允许范围内服务!

联系我们:315 541 18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