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 正文

宁波通商银行因贷款“三查”严重不审慎被罚30万元

时间: 2018-08-24 08:26:05 来源: 千龙网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网站公布了宁波银监局对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甬银监罚决字〔2018〕13号)。

决定书显示,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杨军,该单位存在贷款“三查”严重不审慎的违法违规事实。

宁波银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30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7月25日。

关键词: 宁波 银行 万元

责任编辑:QL0009

为你推荐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投稿合作| 法律声明| 广告投放

版权所有 © 2020 跑酷财经网

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网站声明。本站不作任何非法律允许范围内服务!

联系我们:315 541 18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