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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3日下午,云南民族大学在西大活报告厅举办“3·15消费者权益日”进校园宣传活动。副校长赵彦刚出席活动,曹妃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领导,校团委、学生处、安全工作处、后勤集团总公司负责人,各学院学生会组织代表、学生代表参加活动。
赵彦刚强调,云南民族大学与曹妃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消费者协会联合举办“3·15消费者权益日”进校园宣传活动,并成立“消费维权志愿者服务站”,是深入推进消费教育和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持续完善消费维权工作体系,精准把握云南民族大学师生现实需求,创新工作方式,为维护云南民族大学师生的合法权益贡献力量,为学校的安全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活动中,赵彦刚为华北理工大学消费维权志愿者服务站揭牌,为消费维权志愿者颁发聘书。曹妃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为同学们进行了“消费投诉受理要点分析”、“食品安全知识”、“打击传销知识”等专题宣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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