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产业> 正文

长沙一小学教师致学生额部受伤,涉嫌故意伤害罪,涉事教师被刑拘

时间: 2023-09-08 21:13:54 来源: 东方资讯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记者陈晨

9月7日,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称9月6日下午,岳麓区博才梅溪湖小学一教师致一名学生额部受伤,目前该教师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9月7日,网传长沙一小学教师打伤学生头骨,致其做开颅手术。一份网传的文字截图显示,疑似受伤学生家长称,自己的孩子在教室内被老师伤害,事发两个多小时家长才接到通知。送医后经过检查,孩子进行了近5个小时的开颅手术,才将被打碎的头骨和异物取出。

此事很快引发关注和热议。

涉事学校工作人员表示,学校、公安和教育局都在处理此事,“事情不像家长传的那样”。

受伤学生的一位亲属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是一位宋姓的老师,使用钢化玻璃材质的三角尺击打孩子头部,致孩子受伤,“戳进去了4到5厘米,医院判定宽有7到8厘米,那个尺的残渣都在脑袋里面,这样是会致命的。”亲属称,事发时间是9月6日下午4点多,事发后涉事老师先将孩子带到学校医务室进行包扎,未见效果才送到附近的医院,“医院的人说必须家长到场才能进一步治疗。”家属称,这时家长才接到通知。

据悉,手术后起初受伤学生仍处于昏迷中,后受伤学生清醒。一段视频显示,在医护人员的引导下,受伤学生可以跟医护人员握手,并说出自己的名字。

9月7日,岳麓区教育局发布情况通报称,9月6日下午,岳麓区博才梅溪湖小学南校区四年级教师宋某明在组织课后服务时,致一名学生额部受伤,事发后受伤学生已及时送医治疗。目前教育局已对该校党总支书记和涉事教师宋某明作出停职处理,宋某明正在接受公安部门调查。

9月7日傍晚,岳麓公安分局通报称,宋某明(男,40岁)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关键词:

责任编辑:QL0009

为你推荐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投稿合作| 法律声明| 广告投放

版权所有 © 2020 跑酷财经网

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网站声明。本站不作任何非法律允许范围内服务!

联系我们:315 541 18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