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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普智能: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时间: 2023-09-08 22:21:41 来源: 证券之星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资料图)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经审慎分析,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终止对外出售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因本次交易涉及公司及公司其他子公司与 PIA 美国相关往来款的支付安排,在公

司与 DVS 磋商过程中,交易双方未能在支付期限和买方承担连带责任的比例方面达

成一致。为了保护上市公司股东利益,我们同意终止本次交易。本次交易终止后,PIA

美国将保持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与 DVS 将会根据《核心条款书》约定协

商处理本次交易终止后相关事宜。

  本次交易终止后,公司会根据现有北美地区的区域业务布局进行优化调整重组安

排,在由加拿大公司主要负责北美地区的研发与销售,由墨西哥公司主要负责北美地

区的装备生产与工程服务的基础上,由美国公司协助加拿大公司和墨西哥公司负责部

分北美项目的本地落地,确保现有在手订单保质保量进行交付。

  本次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影响公

司的日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

们同意终止对外出售子公司 100%股权的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______________

  郭志明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______________

      杨丹萍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______________

      孙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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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QL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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