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无人机频道 记者 赵汗青】7月31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国防科工局、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联合发布关于对部分无人机实施出口管制的公告,宣布对特定无人机或无人飞艇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
管制范围涉及专门用于特定无人机或无人飞艇的部分航空发动机、无线电通信设备、任务载荷等,任务载荷包括红外成像设备、合成孔径雷达和用于目标指示的激光器等。公告要求,出口经营者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出口许可手续,通过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向商务部提出申请。多位业内人士都表示,这对企业出口民用无人机的影响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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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非颠覆性变化
一位要求匿名的无人机专家说,他此前曾参与过民用无人机的出口,至少2015年以后,我国的无人机出口就需要严格审批,企业也需要填写文件证明产品为航拍等民用用途。
据了解,商务部、海关总署曾在2015年联合发布公告,对部分无人机实施出口管制。将最大续航时间≥1小时的无人机,和部分续航时间≥30分钟的无人机,以及部分无人机和无人飞艇的相关设备及部件纳入管制范围。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也表示,2002年起,中国逐步对无人机实施出口管制,管制范围、技术标准与国际保持一致。近年来,无人机技术快速发展,应用场景不断拓宽,部分高规格高性能的民用无人机转用军事风险不断上升。中国作为无人机主要生产国和出口国,在充分评估论证的基础上,决定适度扩大对无人机的出口管制,不针对任何特定国家和地区。
民用出口可能反而更便捷?
多位业内人士都认为,这只是意味着“越来越正规”。那名无人机专家分析,正常的民用无人机出口不会变复杂,反而可能更方便。他说,过去因为查不到具体的标准,新机型的出口审批非常麻烦,而现在法规明确了,他相信企业的正常出口会更有法可依。
商务部发言人也说,中方始终认为,科技进步应当造福各国人民。中国政府坚定支持中国企业在民用领域开展无人机国际贸易与合作。需要指出的是,出口管制不是禁止出口。只要用于合法民事用途,在履行相关程序后,都可以正常出口。未来,对于内部合规制度运行良好的出口企业,主管部门将积极采用通用许可等便利措施,支持企业合规出口。
中国无人机出口的龙头老大——大疆,也是一直只专注于民用领域。面对该公告,大疆又对环球时报-环球网表示,“大疆始终致力于设计、开发、制造民用无人机产品。自成立之初,我们一直坚决反对将我司产品和技术用于任何军事或战争用途。我们从未设计和制造过军事用途的产品和设备,也从未在任何国家推销或销售我们的产品用于军事冲突或战争。我们也将严格遵守中国政府今日发布的无人机临时出口管制政策,确保全面合规,认真履行企业社会责任,让科技更好造福人类。”
无人机任务载荷企业——成至智能的总经理廖科文认为,新规对消费级无人机的出口影响不大,只对大载重、长续航、远探测等方向的工业无人机的限制较大,但他相信企业们很快能够适应和克服。他们公司的高端热红外相机等产品也会受一定影响,但他有信心多数申请都可以获得许可,他们会与国外经销商签署出口合规需要的协议文件,确保产品不被用于军事用途。
从采访来看,从业者们普遍支持出口管制政策,并积极确保合规。而过去的经验表明,2002年以来逐步完善的无人机出口管制政策,并没有阻碍产业的进步,而是保障着产业更加健康、稳步地发展至今。相信这次的新规,也会让行业更加规范,让企业对合规的出口更有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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