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08 证券简称:中信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3-032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担保预计事项进展的公告
(资料图)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中信重工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工程
公司”)为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信重
工”)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关联担保。
担保金额:因工程公司执行合同需要,中信重工作为申请人分
别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洛阳分行”)
申请开立分离式预付款保函一份,保函金额为人民币 16.20 万元,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洛阳分行”)
申请开立分离式质量保函一份,保函金额为 4,248.20 美元(根据保函
开立日期前一交易日的汇率折合人民币 2.92 万元,如无特别说明,
本公告中金额币种为人民币),占用中信重工在银行的授信额度。截
至 公 告 披露 日,中 信 重 工为 工程公 司 已 实际 提供的 担 保 余额 为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0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
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预
计的议案》。根据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工程公司向
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或占用银行授信额度办理非融资性保函及汇率衍
生交易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合计最高额不超过 110,000 万元,
担保期限至该授信项下相关业务全额结清。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公司近日与交通银行洛阳分行签署了一份《开立担保函合同》,
为工程公司向交通银行洛阳分行申请开立分离式预付款保函一份,保
函金额为 16.20 万元;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申请开立分
离式质量保函一份,保函金额为 2.92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担
保预计的实际发生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已审议批 本次担保前 本次担保后 截至本公告披
担保人 被担保人 准的最高 对被担保人 对被担保人 露日剩余可用
担保额度 的担保余额 的担保余额 担保额度
中信重工 工程公司 110,000 1,433.10 1,452.22 108,547.78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情况
公司名称:中信重工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1994 年 6 月 23 日
注册地:洛阳市涧西区建设路 206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006672432972
主要办公地点:洛阳市涧西区建设路 206 号
法定代表人:王成伟
注册资本:40,00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甲级机械行业、建材行业工程设计,乙级电力行业、
建筑行业、冶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工程咨询,安全评价,节能评估,
压力管道设计(凭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矿山、冶金、建材、煤炭、
能源、有色、环保、电力、化工、自动控制行业的工程技术开发、工
程总承包、成果转让、技术培训、工程技术咨询;设备及配件的设计、
制造、销售;上述范围内境外工程总承包、工程勘探、咨询、设计和
监理;成套设备、材料进出口业务和对外派遣本公司境外承包工程所
需的劳务人员;建筑工程监理服务,市政公用工程监理服务(以上凭
有效资质证经营);工程管理服务。
(二)被担保人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总资产 66,107.74 51,772.89
总负债 45,612.93 33,406.63
净资产 20,494.81 18,366.27
/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7,777.09 41,739.02
净利润 884.29 1,120.46
(三)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工程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三、担保主要内容
为了保障工程公司签约订单的顺利履约,工程公司使用中信重工
在银行的授信。交通银行洛阳分行于 2023 年 4 月 6 日开具了担保金
额为 16.20 万元的分离式保函,保函有效期至 2023 年 10 月 6 日;中
国银行洛阳分行于 2023 年 4 月 23 日开具了担保金额为 4,248.20 美
元(根据保函开立日期前一交易日的汇率折合人民币 2.92 万元)的分
离式保函,保函有效期至 2024 年 7 月 7 日。上述两项保函均用于工
程公司已中标项目的履约。工程公司使用中信重工在银行的授信开具
分离式保函的行为构成中信重工对工程公司的担保义务,担保期限根
据保函期限确定。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根据工程公司业务开展需要,客户一般要求签约项目提供投标保
函、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质量保函等保函,确保签约项目的顺利
履约及服务。中信重工为工程公司开具分离式保函并占用中信重工的
银行授信额度,主要是为了促进工程公司开拓市场获取更多订单,保
障工程公司已签约项目的顺利履约及服务。
被担保人工程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经营管理、
财务等方面的实际控制权,公司能做到有效的监督和管控,风险总体
可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及长远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
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被担保方工程公司系公司全
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的实际控制权,公司
能做到有效的监督和管控,风险总体可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及
长远发展,同意该担保预计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包含已审议
批准的预计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
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预计额度为 111,000.00 万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4.54%。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 15,402.22 万元人民
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02%。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
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担保,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查看原文公告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