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3-012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相关资料图)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钢股份”)
《公司章程》第 112 条规定: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 以
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及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定认可的其他人可以
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公司章程》第 117 条第二款规定: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
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董事会将拟议的决议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董
事,且签字同意该决议的董事人数已达到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规
定的作出该决议所需的人数的,则可形成有效决议。
根据邹继新、吴小弟、姚林龙、解旗董事提议,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根据上述规定,以书面投票表决的方式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召开临
时董事会。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
的通知及会议资料。
(三)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 11 名,实际出席董事 11 名。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批准《关于公司第三期 A 股限制性股票计划实施预留授予
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第三期 A 股限制性
股票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
董事会认为第三期 A 股限制性股票计划规定的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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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3 年 3 月 24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 211 名
激励对象授予 3,6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4.29 元/股。
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因解旗董事为公司第三期 A 股限制性股票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
对象,故回避表决本议案,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二)批准《关于 2022 年对外捐赠项目执行情况暨 2023 年对外
捐赠预算的议案》
为履行社会责任,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公司 2023 年对外捐赠预
算 8,868.85 万元。
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三)同意《关于公司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
服务协议>的议案》
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宝武财务公司”)预计
于 2023 年 4 月底完成吸收合并马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吸并完成后,
公司不再控股宝武财务公司,宝武财务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根据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出表后宝武财务公司需与宝钢股
份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继续为公司提供结算、存款、贷款等金融
服务。协议主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全体独立董事事前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此议案发
表了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高祥明、姚林龙、罗建川回避表决本议案,全体非关联
董事同意本议案,并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批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召集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该股东大会于
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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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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