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资料图】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
料,并基于自身的独立判断,就下列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盈方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盈方微”)提
供的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求,方便其筹措资金,提高融资
效率。目前,上海盈方微经营状况良好,相关担保的风险可控。本次担保额度预
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各项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为上海盈方微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并同意将
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洪志良、李伟群、罗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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