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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雅达: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时间: 2023-03-14 16:17:06 来源: 证券之星

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公告编号:2023-006


【资料图】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申请再审被驳回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再审申请人

   涉案的金额:业绩补偿款、诉讼费等合计约 26,064.51 万

    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公司申请再

    审被驳回,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

    定性,视后续情况而定。

  一、本次重大诉讼申请的基本情况

  公司就刁建敏、王靖和上海科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统称“被执行人”)于重大资产重组时做出的业绩补偿承诺未履

行事宜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递交了《民

事起诉状》

    ,经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初审判决和浙江省高

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情况如下:1、公司以1元回购被告刁建

敏持有的公司股票113股;公司以1元回购被告王靖持有的公司

股票39,000股;公司以1元回购被告上海科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持有的公司股票362,676股。2、被告刁建敏向公司支付现金补

偿169,972,821.11元;被告王靖向公司支付现金补偿

现金补偿35,672,341.94元。3、被告刁建敏向公司返还现金分红

被告上海科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向公司返还现金分红471,445.8

元。4、被告刁建敏、王靖、上海科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对第

二、三项的支付义务互负连带清偿责任。详见公司公告《重大

      (临 2019-039)

诉讼进展公告》          。

  被告一王珏系刁建敏原配偶,被告二沈佳琦系王靖原配

偶,并且刁建敏、王靖应相互承担连带责任的债务,是王珏和

刁建敏、沈佳琦和王靖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共同债务,

故王珏、沈佳琦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公司向浙江省杭州市

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递交了《民事起诉状》

                     ,2020年6月1

日公司接到了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案件受理通知书》

(2020)浙01民初1226号。

                (详见公司公告《重大诉讼公告》

(临 2020-024))

            。

  公司于2021年9月收到浙江省杭州中院签发的(2020)浙01

民初1226号民事判决书,驳回公司的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

费和保全费由公司承担。公司于当月上诉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

院。               (临 2021-051)

 (详见公司公告《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

《案件受理通知书》(2021)浙民终 1649 号。

                         (详见公司公告

       (临 2021-059))

《重大诉讼公告》           。

(2021)浙民终164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驳回上

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负担。

  公司向最高院申请再审,最高院决定交由省高院审查。公

司于近日接到省高院通知,驳回公司的再审申请。

   二、诉讼的案件事实及请求

  公司就刁建敏、王靖和上海科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统称“被执行人”)于重大资产重组时做出的业绩补偿承诺未履

行事宜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递交了《民

事起诉状》

    ,经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初审判决和浙江省高级人民

法院终审裁定,情况如下:1)

             、公司以1元回购被告刁建敏持有

的公司股票113股;公司以1元回购被告王靖持有的公司股票

的公司股票362,676股。2)

               、被告刁建敏向公司支付现金补偿

元;被告上海科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向公司支付现金补偿

                、被告刁建敏向公司返还现金分红

被告上海科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向公司返还现金分红471,445.8

元。4)

   、被告刁建敏、王靖、上海科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对第

二、三项的支付义务互负连带清偿责任。

                 (详见公司公告《重大

      (临 2019-039))

诉讼进展公告》           。

  被告一王珏系刁建敏原配偶,被告二沈佳琦系王靖原配

偶,并且刁建敏、王靖应相互承担连带责任的债务,是王珏和

刁建敏、沈佳琦和王靖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共同债务,

故王珏、沈佳琦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民法院(2018)浙01民初1407号民事判决书第二项、第三项确

定的第三人一刁建敏、第三人二王靖以及上海科漾信息科技有

限公司向原告支付现金补偿(共计人民币257,562,825.93元)及

利息损失(自2018年5月31日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付

清之日)

   、返还现金分红(共计人民币2,882,266.1元)及利息损

失(自2018年5月31日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之

日)的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费。

  三、诉讼裁判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省

高院”

  )签发的(2021)浙民终164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如

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信雅达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详见公司公告《重

       (临 2022-005)

大诉讼进展公告》          。

  四、再审情况

  公司向最高院申请再审,最高院决定交由省高院审查,公

司于近日接到省高院通知,驳回公司的再审申请。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

的影响

  本次公司申请再审被驳回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

响存在不确定性,视本案后续情况而定。公司将根据相关进展

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报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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