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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氏股份: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时间: 2023-03-01 17:03:44 来源: 证券之星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498         证券简称:温氏股份             公告编号:2023-21

债券代码:123107         债券简称:温氏转债


(资料图片)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的有关规定,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独立董事陆正华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

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

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

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

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陆正华作为征集人,仅对本公司拟召开的 2023 年第一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审议事项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

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

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本报告书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

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征集

人本次征集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征集人已签

署本报告书,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温氏股份

  股票代码:300498

  法定代表人:温志芬

  董事会秘书:梅锦方

  证券事务代表:覃刚禄

  联系地址: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新城镇东堤北路 9 号

  邮政编码:527400

  联系电话:0766-2292926

  传真号码:0766-2292613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互联网地址:www.wens.com.cn

  电子信箱:dsh@wens.com.cn

  (二)本次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以

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

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温氏食品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编号:2023-20)。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如下:

  陆正华女士,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

区的永久海外居留权,博士。现任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兼任温氏股份独立董事、敏捷控股有限公

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白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

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了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并且分别对《关

于<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投了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 2023 年 3 月 9 日交易结束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

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3 年 3 月 13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

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附

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第二步: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文件:

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

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

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

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

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

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

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

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事务部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

为:

  收件人:覃刚禄

  联系地址: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新城镇东堤北路 9 号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527400

  联系电话:0766-2292926

  传真:0766-2292613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

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

权委托书”。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以

下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送达指定地点;

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

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

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

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

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

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

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

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

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特此公告。

                    征集人:独立董事     陆正华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股权

激励的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

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

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

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陆正华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召开的温氏食品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

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表决意见

序号             议案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注: 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 “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

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

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需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姓名(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查看原文公告

关键词: 公开征集 独立董事 温氏股份

责任编辑:QL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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