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孙涛
各位股东:
【资料图】
本人孙涛,作为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在 2022 年
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
在 2022 年度任期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现
将 2022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
公司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在 2022 年度任职期间,我对提交董事会
的全部议案经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同时,公司对
于我的工作也给予了极大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做出独立判断的情况发生。
的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是否连续两
本报告期应 以通讯方式 缺席董
现场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次未亲自参 出席股东大
董事姓名 参加董事会 参加董事会 事会次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加董事会会 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议
孙涛 8 8 0 0 0 否 5
二、发表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022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或独立意见:
事前 独立
董事会届次 日期 议案名称
认可 意见
《关于聘请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认可
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
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议案》的事前认 认可
可意见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
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同意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 3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
第四次会议 月 14 日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
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议案》和公司对 同意
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同意
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
同意
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聘请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22 年关联方为公司新增银行综合授
认可
信提供担保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 5 《关于办理 2022 年关联方为公司新增申请授
同意
第七次会议 月 12 日 信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办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同意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 7
第八次会议 月 28 日 2022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
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 同意
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
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 10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的独立意 同意
第九次会议 月 25 日 见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 同意
事前 独立
董事会届次 日期 议案名称
认可 意见
价格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办理 2023 年关联方为公司申请授信提
认可
供担保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办理 2023 年关联方为公司申请授信提
同意
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 12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办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同意
第十次会议 月5日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办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同意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同意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投资建设泰兴怡达二期项目的议案》的
同意
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 12
《关于公司与泰兴虹桥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第十一次会议 月 14 日
签订<项目投资合同>的议案》及《关于设立全 同意
资子公司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的委员,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积极与外聘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公司 2022 年度审计计划,
并积极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按照公司绩效评价标准对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评价、考核,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
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公正。
(二)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提交
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
使表决权。
(三)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
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
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加深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
思想意识。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积极参加公司会议,通过与公司
经理层、生产、财务等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及时了解公司各时期的生产运行状况
及财务情况。日常经常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经理层及相关人员保
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能够按照国家现行有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及时制订和修订公司治理的各
项规章制度,加强绩效考核管理,确保各项制度有效实施。本人从所熟悉的专业
的角度,对公司的战略发展、产品结构升级、国家宏观政策等方面提出建议,促
进公司内部管理工作规范运行,努力规避各类潜在的经营风险。
六、培训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
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
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
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七、其他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
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客观公
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民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
好业绩,尽力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我履行职责过程
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感谢。
独立董事(签字):
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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