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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光股份: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时间: 2023-01-28 15:07:57 来源: 证券之星

微光股份(002801)01月28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了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资料图)

投资者:尊敬的董秘您好,杭州微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持时间过半,为何没有时间过半减持进展的公告?

微光股份董秘:你好,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投资者:尊敬的董秘您好,请问今年还是不打算发布年度业绩预告吗?

微光股份董秘:你好,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投资者:请问江苏优安时电池材料有限公司第四季度正常销售了吗?谢谢!

微光股份董秘:你好,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优安时电池材料有限公司已投产并对外销售。

投资者:尊敬的董秘您好,请问1月10日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

微光股份董秘:你好,截至2022年12月30日,公司股东人数为11363。

微光股份2022三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9.33亿元,同比上升17.42%;归母净利润2.49亿元,同比上升47.23%;扣非净利润2.28亿元,同比上升56.58%;其中2022年第三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2.79亿元,同比上升3.45%;单季度归母净利润8667.18万元,同比上升31.28%;单季度扣非净利润7994.03万元,同比上升32.3%;负债率13.33%,投资收益2677.41万元,财务费用-1939.86万元,毛利率33.28%。

该股最近90天内共有5家机构给出评级,买入评级5家。根据近五年财报数据,证券之星估值分析工具显示,微光股份(002801)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良好。财务健康。该股好公司指标3.5星,好价格指标3星,综合指标3星。(指标仅供参考,指标范围:0 ~ 5星,最高5星)

微光股份(002801)主营业务:公司专业从事电机、风机、微特电机、驱动与控制器、机器人与自动化装备、泵、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

关键词: 信息披露义务 微光股份 相关规定

责任编辑:QL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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