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3-005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资料图片)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5日召开的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
的议案》,为促进公司控股子公司乐庭电线工业(惠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
庭电线”)实现更好更快的发展,进一步完善其公司治理结构,拓展融资渠道,
乐庭电线拟进行股份制改制并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
拟进行股份制改制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改制公司的基本情况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为准)一般项目:电线、电缆经营;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
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
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颜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货
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机械设备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12,110.50 100.00
注 1:香港沃尔贸易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 100%的全资子公司;
注 2:表格中如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二、股份制改制方案
乐庭电线本次改制以发起设立方式将其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
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后,乐庭电线公司名称拟更名为“惠州市乐庭智
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
本次乐庭电线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基准日为 2022 年 10 月 31 日。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审字[2023]002358
号)《乐庭电线工业(惠州)有限公司审计报告》,截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
乐庭电线的净资产值为 73,440.72 万元。
全体股东作为股份公司发起人,以各自持有的有限公司股权对应的截至
为股份公司的股本,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超出股本总额部分的净资产人民
币 61,330.22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折股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110.5
万元。
净资产折股后,乐庭电线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发起人名称 认购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合计 12,110.50 100.00
整体变更前乐庭电线的全部资产、业务、债权、债务及人员均由整体变更后
的股份有限公司承继,乐庭电线的全部权利义务由整体变更后的股份有限公司享
有和承担。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执行筹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实施具体改制方案、签
署筹划过程中涉及的相关协议等事宜。
三、股份制改制的目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股改系控股子公司乐庭电线分拆上市进程需要,本次股份制改制有利于
乐庭电线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未来发展
方向。
本次股份制改制不会导致公司丧失对乐庭电线的控制权,不会对公司其他业
务板块的持续经营构成实质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本次股份制改制尚需在工商行政管理等相关部门进行登记备案,相关事项的
办理以有关部门的审批意见为准。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乐庭电线拟进行股份制改制,有利
于乐庭电线进一步完善其治理水平、优化组织结构、增强核心竞争力,符合乐庭
电线整体发展目标及长期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
此,我们同意本次乐庭电线股份制改制事宜。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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