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发布> 正文

瑞可达: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时间: 2023-01-04 19:05:27 来源: 证券之星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资料图)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东吴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正在履行苏州瑞可达连接系

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可达”、“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对

对公司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本次现场检查期间(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间”)的

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就现场检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徐辚辚、王博

  (三)现场检查时间

  (四)现场检查人员

  徐辚辚、王博

  (五)现场检查内容

  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信息披露情况,公司的独立性以及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

重大对外投资情况、经营状况等。

  (六)现场检查手段

等资料;

  二、本次现场检查的具体事项及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瑞可达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收集了股东大会、董

事会和监事会的会议通知、决议和记录等资料,核对了公司相关公告,并查阅了

公司其他内控制度。

  经核查,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完备、合规,相关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公

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责任,内部控制制

度得到有效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三会文件、并通过与指定网络披露的相关信息进行对比

和分析,经核查,本持续督导期间,瑞可达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

义务,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重大遗漏。

  (三)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通过查阅《公司章程》、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文件,并与公司董

事会秘书进行访谈,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瑞可达资产完整,人员、机

构、业务、财务保持独立,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有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核查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银行

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台账,查阅了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会议记录、公告及合

同资料,与公司财务负责人进行了访谈沟通。

  经核查,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募集资金已存放至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的管

理制度,能够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

股股东占用、违规委托理财等情形,不存在未经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

用途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关联交易等事项的相关财务资料,对公司高管进行

访谈,了解瑞可达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等情况。

  经核查,公司不存在违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六)经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资料,查阅公司重大销售

合同,并就公司经营情况对公司高管进行访谈。经核查,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

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保持了较为稳定的盈利能力。

  (七)保荐代表人认为应予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保荐机构提请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

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同时,建议公司继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合规使用募集资金,持续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及实

施。

     四、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

定的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中,未发现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应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在保荐机构本次 2022 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过程当中,公司给予了积极的

配合。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通过本次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在本持续督导期间,瑞可达在公司治理

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独立性、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

往来、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和经营状况等重大方

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要求。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徐辚辚         王   博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查看原文公告

关键词: 股份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 东吴证券

责任编辑:QL0009

为你推荐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投稿合作| 法律声明| 广告投放

版权所有 © 2020 跑酷财经网

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网站声明。本站不作任何非法律允许范围内服务!

联系我们:315 541 18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