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第九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很强的业务水平,并与公司合作多年,历年审
计报告均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 2022 年度财务
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并同意公司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龚志忠 杨 帆 胡小龙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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