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26 900937 证券简称:*ST 华源 *ST 华电 B 公告编号:临 2022-101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资料图)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市公司”或“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91 号),公司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已获
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3 日披露的《华电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
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91)。
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积极组织开展标的资产过户相关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变更备案登记已
完成。现将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过户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一)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兴能源”)
续已办理完毕。本次变更完成后,公司直接持有锦兴能源 51.00%股权。
(二)本次交易实施后续事项
根据本次交易已获得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交易相关协议以及本次交易涉及
的各项承诺等文件,本次交易的相关后续事项主要包括: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股份登记
及上市手续。
及其关联方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
资金,并办理新增股份登记及上市手续。
本变更、《公司章程》修订等事宜的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
据审计结果执行本次交易相关协议中关于过渡期间损益归属的有关约定。
关事项。
交易的后续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标的资产过户情况的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1、本次交易的实施过程履行了法定的决策、审批、核准程序,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更登记手续已经完成,华电能源已合法直接持有锦兴能源 51.00%股权,标的资
产过户程序合法、有效。
的情况下,本次交易后续事项的实施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二)法律顾问核查意见
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
“1、本次交易已履行相应的批准和授权程序,《购买资产协议》《补充协
议》约定的全部生效先决条件已得到满足,本次交易可以实施。
手续,交易对方依法履行了将标的资产交付至华电能源的法律义务。
述的后续事项,在相关各方按照其签署的相关协议和作出的相关承诺完全履行
各自义务的情况下,本次交易后续事项的实施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三、备查文件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标的资产过户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资产过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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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关联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