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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网络视听节目精品创作传播工程”扶持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申报作品应为处于创作阶段的原创网络剧、网络电影、网络微短剧、网络微电影、网络纪录片、网络动画片、网络综艺节目、网络音频节目、网络直播、短视频等。作品入选后,广电总局将与节目制作机构及其推荐省局签订三方协议,发放一期扶持资金,全流程跟踪推进作品创作,给予专项指导。对制作完成并通过省局初核、广电总局验收的作品,广电总局将发放二期扶持资金,并给予宣推和播出支持。
责任编辑:李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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