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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开始|总局遴选优秀视听节目进行译制资助

时间: 2023-02-21 09:05:07 来源: 流媒体网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遴选优秀视听节目进行译制资助有关事项的通知


【资料图】

各相关视听节目制作经营机构:

为加强和改进视听节目国际传播工作,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展示真实、立体、全面的中国,我局将在全国范围内遴选优秀当代电视剧、动画片和纪录片进行外语译制和海外推广资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作品

具有正确的政治导向,具有较高思想性和艺术性,深刻讲述当代中国故事,生动表达中国人民的价值追求、情感世界和精神风貌,能够较好地传播中国价值和中华优秀文化,具有较大的海外市场前景。申报作品有国际声道、无字幕版本母带,且申请译制的外语未加入其他任何翻译资助项目。每个申请主体电视剧、动画片、纪录片申报数量分别不超过3部。

二、申报机构

申报机构为广播电视台或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应具有申报作品海外版权或能协调多元版权主体,有申报作品海外推广计划,可组织高水平的译制工作,具备海外推广能力。

三、申报材料

(一)纸质《中国当代优秀电视剧、动画片、纪录片译制申请表》一份;(二)申报单位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各一份,须加盖单位公章;(三)按照作品类别提供电视剧发行许可证复印件、动画片发行许可证复印件一份(纪录片无需提供);(四)申报作品的相关版权授权文件;(五)申报作品优盘2份和线上观看链接;(六)申报单位海外销售业绩证明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申报材料经各省级广电局审核后,于2023年3月10日前寄送至总局指定地址。填写完成的《中国当代优秀电视剧、动画片、纪录片译制申请表》电子版及线上观看链接请同时发送至指定邮箱。

我局等有关部门将对申请作品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另行通知。

附件:
中国当代优秀电视剧、动画片、纪录片译制申请表.docx(15.95 KB)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

2023年2月17日

责任编辑:房家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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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节目制作 申报单位 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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