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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短视频侵权《云南虫谷》一案的宣判,短视频平台的侵权问题再次引发行业热议。日前由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办、陕西省法学会人工智能与大数据法学研究会协办的“短视频平台法律责任”学术研讨会线上举行。
伴随着视频行业的快速发展,对优质影视综进行剪辑、切条、解说、搬运、速看的短视频内容充斥着网络空间,这些未经授权的侵权盗版视频屡禁不止,不仅破坏了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更扰乱了视频行业的正常发展秩序。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张楚认为,短视频平台迅速壮大,得益于人工智能和算法推荐,用户从原来的手动搜索内容变成网络平台的个性推荐。在短视频业态中,人工智能、算法推荐颠覆了内容的传播方式,短视频侵权内容也随着算法推荐迅速扩散,这也给内容版权带来新的挑战。
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陈兵也表示,短视频平台算法推荐下的侵权视频泛滥,最终将会导致创作、传播的源头枯竭,最终损害用户利益,也有损鼓励创新的市场竞争文化的生长,更不利于数字文化的繁荣发展。
通过权利人的维权,短视频平台上虽然有部分侵权短视频内容被下架删除,但仍有大量盗版侵权视频在不断上传、传播,让权利人和平台之间陷入“通知—删除—再通知—再删除”的无意义循环。
基于权利人普遍维权困难、成本巨大的现实情况,江苏省知识产权保护与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南京知识产权法庭原庭长姚兵兵认为,权利人追究上传者责任非常困难,而短视频平台提供了作品的存储、传播和取得收益等行为,让平台承担相应侵权责任,更加有利于保护权利人合法权利,也符合激励创作和鼓励作品传播的目的。
全国审判业务专家、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原资深法官宋健说:“司法定价是知识产权客体市场价值的最终体现和保障,高价值的知识产权应当获得高判赔额,才能够减少侵权,普遍侵权现象才能够得到有效制止。”
在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理事卢海君看来,为了遏制侵权行为的大量发生,制止侵权需要多种手段并用。短视频平台应当履行过滤、删除、断链等必要措施以最大限度地避免侵权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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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胡笑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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