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互联网电视的监管历史,是伴随着市场发展不断演进的。
前尘——2009年之前(39号令、56号令)
缘起——2009年(加强以电视机为接收终端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极速推进——2010年(颁发三张互联网电视牌照)
第一轮严管——2011年(181号文来了)
过渡期——2012年(OTT概念突然火了)
第二轮严管——2013年(剑网行动)
最严监管来了——2014年(主抓牌照商)
上升到法律层面——2015年(229号文出台)
重点抓与牌照商与运营商的合作——2016年(6号令、81号文)
并不只针对互联网电视——2017(关停微博凤凰网等视频并再次强调56号令)
抓投屏应用——2018(互联网电视投屏应用,必须具有互联网电视牌照)
强化管理——2019(进一步强化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管理和规范传播秩序)
开机广告——2020(规范智能电视开机广告服务)
技术升级——2021(广电总局发布《互联网电视总体技术要求》等四项标准)
专项整治——2022(广电总局发布《关于对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开展“清朗视听”内容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
不管做硬件还是做内容,做互联网电视首要的事情是了解监管政策,在合法合规的范围内跑才有未来。
流媒体网整理的《2003—2022年OTT政策及文件汇总报告》详细记录了OTT行业10多年来的政策及文件,以供业内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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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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