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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明确危化品项目安全审查及行政许可实施权限

时间: 2018-07-12 16:17:03 来源: 郑州日报

河南省明确危化品项目 安全审查及许可权限

记者昨日从市安监局获悉,省安监局日前下发通知,对我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和行政许可实施权限做出了明确划分。

据悉,危险化学品项目因其安全生产风险因素较多,一直备受人们关注。国家为此出台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省安监局这次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和行政许可实施权限做出明确划分,是为了推进全省安全生产“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厘清各级安监部门分级监管的权限,进一步强化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分工明确为:省安全监管局负责实施4类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一是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二是跨省辖市、直管县(市)的项目;三是生产剧毒化学品的项目;四是中央驻豫和省属企业占50%以上股权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建设项目。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安监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除应急管理部和省安监局审查之外的建设项目,其中省辖市安监局可确定并公布市、县两级安监部门的分工负责范围。

危化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分工明确为:省安监局负责受理和实施两类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一是中央驻豫和省属企业占50%(含)以上股权的企业;二是生产剧毒化学品的企业。除此之外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行政许可,委托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安全监管部门受理和实施。(记者 黄永东 通讯员 刘百鹏)

关键词: 河南省 权限 项目

责任编辑:QL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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