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等 太平财险泉州中支被罚95万元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发布“泉银罚〔2018〕2号”行政处罚书,对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泉州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太平财险泉州中心支公司)的相关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处罚决定书显示,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太平财险泉州中心支公司存在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照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等三项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相关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决定对其处以合计罚款95万元。
同时,中国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依据相关规定,对太平财险泉州中心支公司3名相关责任人员处以合计人民币7万元罚款。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是2018年5月28日。
关键词: 太平财险泉州中支
责任编辑:QL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