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上午,东台市富安交警中队民警袁希平、孙明在352省道与头富线交叉路口执行路面勤务时,发现一辆沿352省道由西向东行驶的苏JBY83*重型货车行驶不正常,民警遂示意其该车停车接受检查。经查,发现该车驾驶人高某云(女,46岁)未取得驾驶证。高某无证竟然驾车上路行驶,严重危及道路交通安全,民警当即将该车暂扣。东台市警方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对高某云未取得驾驶证驾驶非营运汽车的行为处以行政拘留15天,并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
(钱力 陈永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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