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造假在现实生活中并不罕见,媒体也时有相关报道。而赊销是债务的其中一种形式,也是国际交易中进口商普遍要求的付款方式,保理作为一种基于买方信用的贸易融资方式,同样也会受到债务造假的影响和波及。目前保理行业处于“立法真空期”,法律尚未完全跟进,更是加大了处理难度。
那么如果债权人伪造基础合同,债务人错误的加以确认,保理商能否要求债务人承担清偿义务?北京市二中院审理过的一件案子给出了借鉴案例。在该案中,民生银行为保理方,大唐燃料公司为债务方,包头津粤公司为债权方,最终法院认为各方当事人均不能提供保理业务所依赖的基础合同的原件,而且,根据查明的事实,该合同系包头津粤公司伪造,包头津粤公司对此亦予以认可,因此法院对基础合同的真实性亦不予确认。
包头津粤公司利用此虚假应收账款非法向银行进行融资,民生银行不能基于一项虚假的应收账款要求大唐燃料公司承担清偿义务。
法律终站在正义的一方,但是这并不能杜绝债务造假现象不再发生。从债务人到债权人,从合同造假到印章造假,滋生的众多造假乱象也让人有些防不胜防。对债务造假说不,更关键的在于从源头预防,同时还可以减少对司法资源的占用。
这正是融通链NIC和它背后的区块链技术正在做的事情。区块链具有技术去中心化、不可篡改和可追溯的特点,能让债务各参与方之间建立更强的信任。在债务人/债权人通过融通链NIC系统进行数据录入后,数据库自动生成,优化组合债事人的债务关系。
债务人可通过购买NIC进行解债,随着解债体量增加,NIC价值也将不断增加,同时,NIC还可在所有的联盟商家中流通使用,流通价值和应用价值也会不断提高。
债务行业存在的意义在于解决问题,让资金发挥最大价值,而债务造假则给行业带来了负面影响。还好,区块链的到来正在改变这一现状,期待它为债事行业,为金融行业带来更多正能量的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