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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权应该如何进行公证?

时间: 2023-06-29 10:09:55 来源: 法问网

现实生活之中,随着我国的法律越来越完善,关于继承权方面的问题,也开始被人们所重视了。在以往,很少有人会在意继承权的问题,即便老一辈过世,财产问题往往也是没有得到合理的分配的,以致经常引发官司,那么,继承权应该如何进行公证?下面让我们了解一下吧!

一、遗产为动产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或主要财产地公证处管辖,遗产为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管辖。


【资料图】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不动产所在地是指不动产位置所在地。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使用价值受到影响的财产,例如土地、房屋、水利设施、桥梁等等。

二、办理继承权公证,申请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一)法定继承应提交: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委托书应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监护人代办应提供监护人的证明材料和本人的身份证件;

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说明办何公证,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以及有关的家庭情况;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法定继承人中已死亡的要提供死亡证明,宣告死亡的应提供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

4.被继承遗产的产权证明;

5.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

6.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7.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应到公证处发表声明放弃,在外地发表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应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

(二)遗嘱继承应提交:

1.前款应提交的1至5项的证件及材料;

2.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

3.有遗嘱执行人的,提供执行人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所以,对于继承权的公证地确定,如果遗产为动产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或主要财产地公证处管辖,遗产为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管辖。

以上就是律霸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继承权应该如何进行公证的相关法律规定。如果现实生活中您或您的家人朋友们遇到类似的问题,可以直接找所在地人民法院或公安机关,或者在第一时间找律霸网律师在线图文咨询或电话咨询。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也可以咨询律霸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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