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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标准化改革创新 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

时间: 2022-05-19 10:42:17 来源: 江苏经济报

5月18日,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进行解读,在内容架构上,总体上与《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相对应,同时结合我省实际增加了部分内容,全文共分三大部分37条。《实施意见》提出了到2025年和到2035年的发展目标,明确“十四五”期间力争实现“四个明显增强”的工作目标及具体指标,即标准化综合治理效能、支撑引领作用、开放合作程度、创新发展基础四个方面明显增强;确定新增牵头起草国际标准60项以上、国家标准1000项以上等10项具体量化指标。

据了解,《实施意见》提出7个方面32项重点任务,涉及推动标准化与科技创新融合发展;提升产业链供应链标准化水平;强化绿色发展标准化保障;推进城乡建设和社会建设标准化;深化标准化改革创新;提升标准化对外开放水平;夯实标准化发展基础等内容。

“《实施意见》着眼于发挥标准化基础性、引领性作用,对优化标准化治理结构、增强标准化治理效能作出总体设计,体现江苏特点主要在四个方面。”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孙沪兵介绍,一是科学设定目标,体现先进性。从全国看,《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实现“四个明显增强”的目标高于国家要求,特别是强调要让更多江苏技术和经验成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技术标准话语权进一步巩固提高。从长三角地区看,主要量化指标的设定也处于领先水平,如“新增主导制定修订国家标准1000项”“新增牵头制定修订国际标准60项”等指标均高于周边省市或持平。二是服务产业发展,体现引领性。《实施意见》提出建立重大科技项目与标准化工作联动机制,将标准作为科技计划项目的重要产出。要求实施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开展新型基础设施标准化行动,培育发展新业态新模式。首次明确建立健全50条重点产业链相关标准,加快关键环节、关键领域、关键产品标准研制应用,增强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产业综合竞争力。三是支撑社会治理,体现基础性。明确开展乡村振兴标准化、城市标准化和社会治理标准化行动,以标准引领提升治理水平。加快研制“一网通办”“跨省通办”“苏服办”等工作需要的标准,推广实施“不见面审批”服务地方标准,全力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参与制定碳达峰碳中和国际标准、国家标准,鼓励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强化绿色发展标准化保障。四是深化改革创新,体现示范性。在总结推广我省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实施意见》提出完善市场主体、消费者参与标准制定机制,探索建立政府制定标准采信市场制定标准的机制,实施团体标准培优计划和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增加市场自主制定标准的比重,进一步拓展市场主体标准化空间。首次提出实施重要地方标准“揭榜挂帅”制度、企业标准总监制度,开展标准质量和标准实施第三方评估,进一步强化标准全生命周期管理。

为了将政策更有效落地,《实施意见》明确了三方面保障措施,要求坚持党对标准化工作的全面领导,建立完善省和各市、县(市、区)标准化协调机制并发挥好作用,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要求强化金融、信用、人才等政策支持,完善“江苏省标准创新贡献奖”等相关制度,完善标准化统计调查制度,将相关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另外,还要求将标准化工作纳入政府和部门工作绩效评价,建立实施评估机制,将相关结果作为改进标准化工作的重要依据。

(记者 朱梦笛 张韩虹)

关键词: 标准化改革创新 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 标准化对外开放 江苏省标准创新贡献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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